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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手册(doc 34页)

所属分类:
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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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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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手册(doc 34页)内容简介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手册目录:
第一章  序 言
第二章 住户服务中心的工作
第一节  主要工作职责
第二节  提供便民服务
第二章员工服务标准
第一节 基本技能
第二节悉识业主的基本消费心理
第三节  特殊服务制度
第四节 服务过程注意事项
第五节 服务态度
第六节仪态仪表
第七节 服饰着装
第八节  接待礼仪
第九节 上门服务礼仪
第十节  电话使用礼仪
第四章  工作流程
........................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手册内容提要:
服务过程注意事项:
(一)  三人以上的对话,要用互相都懂的语言。
(二)  不允许模仿他人的语言、声调和谈话。
(三)  不允许聚堆闲聊、高声喧哗或高声呼喊另一个人。
(四)  不与住户争辨。
(五)  不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语。
(六)  不允许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议论住户。
(七)  不讲粗言恶语或使用歧视或污辱性的语言。
服务态度:
(一) 在将业主(住户)、访客(本节内以下统称住户)劝离工作场所时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解释及道歉工作;
(二) 谦虚和悦接受住户的评价,对住户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主管领班汇报。
(三) 提供服务时,无论何时均应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与住户谈话时,应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感;应坦诚待人,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应神色坦然、轻松、自信,给人以宽慰感;应沉着稳重,给人以镇定感。
(四)  对住户要一视同仁,切忌有两位住户同时有事相求时,对一位住户过分亲热或长时间倾谈,而冷待了另一位住户。当值时有住户有事相求时,应立即放下手中工作,招呼住户。
(五)  严禁与住户开玩笑、打闹或取外号。
(六)  住户之间交谈时,不要走近旁听,也不要在一旁窥视住户的行动。
(七)  对容貌体态奇特或穿着奇异服装的住户切忌交头接耳或指手划脚,更不许围观,不许背后议论、模仿、讥笑住户。
(八)  当提出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要求时,应尽可能为住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不可说“这与我无关”之类的话。
(九)  与交谈时,要全神贯注用心倾听,要等对方把话说完,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对没听清楚的地方要礼貌地请对方重复一遍。
(十)  对问询应尽量圆满答复,若遇“不知道、不清楚”的事,应请示有关领导尽量答复对方,不许以“不知道、不清楚”作回答。回答问题要尽量清楚完整,不许不懂装懂,模棱两可、胡乱作答。
(十一) 在对话时,如遇另一住户/访各有事相求时,应点头示意打招呼或请对方稍等,不能视而不见,同时尽快结束谈话招呼住户。如时间较长,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十二) 交谈时,态度和蔼,语言要亲切,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音量要适中,不要过高,也不要过低,以对方听清楚为宜,答话要迅速、明确。
(十三)  需要住户协助工作时,首先要表示歉意,并说:“对不起,打扰您了”。事后应对住户帮助或协助表示感谢。
(十四) 对于住户的困难,要表示充分的关心、同情和理解,并尽力想办法解决。
(十五) 对于质询无法解释清楚时,应请上级处理,不许与住户争吵。
(十六) 谈话时,应专心倾听住户的意见。眼神应集中,不浮游,不应中途随意打断住户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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