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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有关工资的疑难问题解答(doc 8页)

所属分类:
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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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有关工资的疑难问题解答(doc 8页)内容简介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
3、最低工资不包括哪几部分?
4、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减哪些项目?
5、职工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6、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如何支付?
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班工资如何支付?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解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
解答: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主要有:(1)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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