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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及风险防范(ppt 65页)

所属分类:
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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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及风险防范(ppt 65页)内容简介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及风险防范目录:
第一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一)劳动仲裁适用范围扩大
(二)、争议处理注重调解作用
(三)、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延长
(四)、加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五)、劳动争议处理周期缩短
(六)、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七)、明确了仲裁的管辖地
(八)、劳动仲裁不再收费
第二部分  劳动争议的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
二、增加了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及风险防范内容提要: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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