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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使和谐社会第一责任人变成企业(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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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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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使和谐社会第一责任人变成企业(doc 4页)内容简介
新劳动法使和谐社会第一责任人变成企业内容提要:
赵鹏:谢谢主持人文老师刚才对我的侧面的表扬。今天参加这样一个活动我的感觉挺特别的,我是做企业的,企业会有各种各样的论坛,包括年会。每个活动从装修上,从灯光上,音响这些事情上,可能都比我们这个活动要豪华。但是,我的内心,从我坐在这里开始到赵履宽先生讲完话的整个过程中,我觉得我像一块铁一样被磁石吸引住。这样的感受是我以前参加非学院的活动所没有的,我觉得今天这个活动给我的感觉非常的特别。
上午文跃然老师反复点击,刚才又提出来三大问题,我就谈一点自己的想法。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以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自己的体会是这样的,所谓和谐就是要你要活,我也要活,你要活得好,我也要活得好。你要活得好,但是我活得不好,但是我有活得好的希望。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以后,一个和谐社会的第一责任人变成了企业。这个责任的转移对我们来讲,也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举一个特别小的例子,其中有一条要求,企业在招聘的广告上不能说薪酬面议,我不知道今天来了多少企业的代表。其实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习惯是很有意思的,很多企业是不接受在见到之前就公开告诉你我的薪水是多少,股票多少,大家还是要谈一谈的。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具体的问题。很多企业说确实没有办法去写,因为老总没有说这个人招来以后多少钱合适。但是,法律又不允许我们在广告当中去这样刊登。所以,我看到法律的解释没有说不许,是一个范围,所以我们就用范围来表示一下。大家好像觉得我在抨击这件事情,绝不是这样的,我非常赞赏上午王石先生讲的意思,我既是一个雇员,我也是一个企业的管理者。这件事情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来讲是行动主义的表现,落实到我们具体工作当中,我们到底如何适应它,我们还可以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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