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人力资源 >> 招聘面试 >> 资料信息

员工招聘与录用(ppt 47页)

所属分类:
招聘面试
文件大小:
19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员工招聘
员工招聘与录用(ppt 47页)内容简介

员工招聘与录用目录:
一、员工招聘的概念
二、招用劳动力的原则
三、职业介绍
四、招用劳动力实行《劳动手册》制度
五、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
六、档案管理
七、有关对象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说明
八、关于本市单位网上办理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操作办法
九、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劳动者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办法)
十、员工培训的有关规定
十一、法律责任

 

员工招聘与录用内容简介:
一、员工招聘的概念
   招用劳动力指用人单位为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等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从社会上公开自主地招聘和录用劳动力的行为。
二、招用劳动力的原则
(一)依法自主的原则
  1988年4月,国家颁布的《企业法》中规定,企业有用人自主权。用人自主权是指招收和辞退劳动力两个方面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招收员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
(二)公开、竞争的原则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规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平竞争招用劳动力是企业选拔有用人才的第一道关口。
(三)择优、效率的原则
 (四)合法、效率的原则 
  要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地招用劳动力。招用劳动力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招用劳动力必须年满16周岁
(2)特殊工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16-18周岁)
(3)十八至二十四岁的适龄男青年必须有兵役证
(4)禁止招用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5)未能升学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
(6)禁止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禁止扣押身份证,《关于严禁 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7)就业准入,《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意见》
(8)不得歧视、特殊保护的规定
三、职业介绍
 1、2000年12月8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号令《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明确职业介绍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性职业介绍机构,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目前,社会上有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