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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系统与售后服务系统管理方案(doc 3页)

所属分类:
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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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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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系统与售后服务系统管理方案(doc 3页)内容简介

采购系统与售后服务系统管理方案目录:
1、目的
2、范围
3、名词解释
4、职责
5、作业内容
6、注意事项
7、附件

 

采购系统与售后服务系统管理方案内容提要:
5作业内容
5.1残次商品退厂业务流程
(1)分部配送残次库管每天登记入库残次商品状况明细表,同时做好库卡登记工作;
(2)每周一、周四上午10点前将现有库存残次商品明细上报采购部经理;
(3)分部采购部经理根据明细表内容,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确需退厂的,采购人员与厂家联系,填制退残通知单传至对应厂家,落实解决时间及方案,并填写明细表;
(4)明细表填写完整后,由采购部经理安排专人于当天下午5点前传真至配送中心,厂家持带红字商品调拨单往配送中心办理手续;
(5)配送财务将配送业务经理批准的退残(货)通知单与厂家的红字调拨单核对无误后,打印“退货出库单”两联,配送业务经理签字后交库房保管人员据以发货;
(6)库房根据财务的“退货出库单”发货,根据发出商品手工填制出库单两联,厂家拉货人员签字后,电脑退货出库单一联交厂家,一联库房留存;手工出库单一联库房留存,一联交财务记帐;
(7)配送财务将手工“出库单”、厂家的“红字调拨单”作为原始凭证捏对上缴分部财务部;
5.2规范要求:
(1)残次商品自入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5天,对超过时限的,由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按2元/天/件的罚款标准落实责任人,落实不了的由负责人承担;因厂家原因造成的,由采购部负责收取或从财务结款时扣除;
(2)配送中心及采购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残次商品明细表报送到位,不得拖延,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交接时必须到位;
(3)配送中心按采购部、销售部解决方案处理不了的残次,24小时内必须反馈至对应部门经理,再次协调退换及销售事宜;
(4)采购部根据淡旺季,分阶段为配送中心提供各品类、各品牌规定的残次额度,由配送中心进行时时监控,对于超过15天不能解决或残次额度超标的厂家,财务部结算中心根据配送中心提供的超标厂家名单,罚款金额从结算货款中给予扣除并限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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