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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保险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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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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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险,福利管理,管理暂行办法
外籍员工保险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doc 5页)内容简介
外籍员工保险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提要:
1. 总则
1.1 为加强对外籍员工保险与福利的管理,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 保险
2.1 保险种类:主要分为雇主责任险及社会保险。
2.2 保险范围:分公司为所有外籍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并根据苏丹相关法律要求为当地员工投保社会保险。
2.3 操作程序:
2.3.1 雇主责任险:
2.3.1.1 分公司各工作地雇员管理人员负责统计及更新当地/外籍人员动态报表,每月25日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报合同部执行投保程序。
2.3.1.2 在工作中发生雇员受伤的情况时,应迅速救治,妥善处理后应及时将伤者个人基本情况、工资明细、医生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等资料原件以及简要的情况说明报合同部以办理索赔事宜,同时抄送以上资料给人力资源部。
2.3.2 社会保险:
2.3.2.1 计算方法: 根据社保所的相关规定计算社保金,目前的社保金按以下方法计算: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除加班费及奖金外所有补贴与基本工资之和,其中个人缴纳基数的8%,从工资中扣除,公司负责缴纳基数的17%。
2.3.2.2 各工作地雇员管理人员,按月制作社会保险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提交当地社会保险所,明细表应包括雇员全名、各项补贴金额、个人应缴费金额、公司应缴费金额及合计数(参见附件)。
2.3.2.3 雇员受伤或离职后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履行社会保险后续程序。
2.3.2.4 其他细则参见苏丹社会保险法(1990)。
2.4 各部门及工作地应注意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及教育工作,HSE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发放的相关规定。
2.5 各地雇员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人员的统计工作,任何由于错报、漏报而造成分公司经济损失或引起法律纠纷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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