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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考评办法(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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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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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考评办法(doc 6页)内容简介

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考评办法内容简介:
第一条、为协助各直线单位(包括服务中心)了解其每月的经营损益情形,并藉评定其当月份的经营绩效,以作为年终考绩及年终奖金红利计算标准的主要依据,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直线单位依本办法评核其经营绩效时,应填报“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
第三条、绩效评核表中的评核项目及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单位总编制人数:
1.单位总编制人数系指单位内全体人员(包括单位主管、营业、服务、总务、业务、会计及仓库等人员)。
2.单位内的营业人员每人平均销货额不足9万元或服务人员的平均服务收入未达其前6个月的平均服务收入基数者,则不论其总编制人数多少,一律不予给分。
3.本项得分的规定如表6.5.6:
 (二)每人平均销货额:
1.每人平均销货额一律依编制人数计算,唯遇编制人数增编时,为顾及事实,新编人员在2个月内,每人以5万元计算。因产品分发而致超编的人员亦比照新编人员计算,每月5万元,未满1月者比例折算。
2.因储训分发而致超编的人员,超编期间以1个月为限,期满应予纳入正式编制。并视同扩编。在最初2个月内仍以每人每月5万元计算单位平均销货额。
3.每人平均销货额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
4.每人平均销货额的得分规定如下:
9万元以下者零分;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得1分;超过10万以上,每增加达1万元,则加得分一分。惟平均销货额达14万元以上者,每增加1万元,则加得分两分。
5.凡遇估回旧商品时,其销货一律依实收价计算。
6.新成立单位视地区的市场环境及购买力,由业务部提供调查资料呈执行副总经理予以核定A或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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