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人力资源 >> 员工管理 >> 资料信息

员工教育管理与培训办法(doc 9页)

所属分类:
员工管理
文件大小:
31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员工教育,教育管理,培训办法
员工教育管理与培训办法(doc 9页)内容简介

员工教育管理与培训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范围和原则
第三章 内容和形式
第四章 培训培育管理
第五章 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第六章 附 则

 

员工教育管理与培训办法内容摘要:
第四章 培训培育管理

第七条 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半年制定1次计划。
2. 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 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2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42小时,且按每3年1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第九条 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第十条 学历资格审定。
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企业管理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 审批原则。
1. 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2. 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 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 对员工业绩优异者,公司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

第十五条 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

1. 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2年;

2. 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3年;

3. 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4年;

4. 脱产培训4年以上的,服务期5年。

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第十六条 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第十七条 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