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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DOC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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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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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评定办法
某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DOC 18页)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广州市杰出专家认定标准
第一章 选拔评定重点领域
第一编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一节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
第三章  认定、评定标准编制与发布
第三章 广州市优秀专家评定标准
第三章 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认定标准
第三节 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
第三节 综合及其他领域
第二章  认定、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二章 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标准
第二章 广州市杰出专家评定标准
第二编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
第二节 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
第五章  管理期与考核
第六条 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四条 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第四章  认定、评定程序
第四章 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评定标准
第四节 综合及其他领域
附件: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标准(2010年)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
(一)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获得者(第一完企业管理);
(一)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人选;
(一)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一)因工作调整、变动、调离我市等原因,不再符合本办法第
七、第八条所列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范围的相关条件。
(一)国务院侨办“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获得者;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一)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一)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科研人员;
(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一)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二完企业管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完企业管理);
(一)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第二完企业管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企业管理);
(一)在国际、国内主要学术机构或国际、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中担任重要职务;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一)市级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
(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
(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一)近3年在本企业(集团)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CEO、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一)长江学者成就奖;
(七)“羊城学者”特聘岗位人选。
(七)中国广播影视大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一,含子项3个:中国电影“华表奖”、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等3个奖项的最高等级奖)。
(七)广州市优秀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须为学术带头人)。
(三)“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三)《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得者。
(三)作为主要完企业管理正式出版过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著,成为所在学科领域公认的代表著作;
(三)办理了退休手续。
(三)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三)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研人员;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三)孙治方经济学奖获得者;
(三)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三)广州市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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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DOC 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