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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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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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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doc 4页)内容简介
国美电器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内容提要:
作业内容
1 原则上可以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人员为: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企划部经理,分部总经理、销售总监和广宣部经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除非由相关领导指定其接受采访,但事先应将采访内容与领导进行确认。
2 总部采、销各部部长和分部采购部总监(经理)在征求上级领导意见后,可就业务方面问题接受采访;
3 所有人员对采访我公司的记者都要给予礼遇,不得有推托或不礼貌的行为,并应立即和企划部或广宣部经理联系,再安排采访;
4 接受采访人员应积极维护企业形象,并严格统一口径,对于敏感的问题,应请示相关领导,而不应该擅自作答。总部企划部和分部广宣部对媒体比较敏感的问题或数字,在必要时要通知公司全体人员统一口径;
5 对于比较正式的采访,应要求媒体先将采访提纲传真过来,采访提纲应包括:媒体名称、记者姓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希望采访的领导人、采访时间、采访内容等。由公司企划部或分部广宣部统一做出安排;
6 公司自行采写的新闻稿,在传给媒体前,总部应经副总签字后才可发出;分部应传真至总部新闻宣传部,经确认后才可发出。内容涉及商品型号、价格的必须经相关采、销经理签字后才可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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