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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物品、原材料管理制度(doc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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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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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物品,原材料管理,材料管理制度
酒店物品、原材料管理制度(doc 2页)内容简介
酒店物品、原材料管理制度内容简介:
一、物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1、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库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2、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3、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4、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5、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6、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7、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8、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给总经理处理。
二、物品、原材料盘查制度
  1、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2、自然溢损:
  (1)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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