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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pdf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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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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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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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pdf 11页)内容简介

目 录
特别提示…………………………………………………………………………Ⅰ
目录………………………………………………………………………………Ⅱ
一、释义……………………………………………………………………………1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2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2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2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3
六、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3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禁售期和限售期………………………………………3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
九、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和解锁条件……………………………………………4
十、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程序………………………………………………5
十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6
十二、其他…………………………………………………………………………8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为:华侨城A 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计划签署时华侨城A 股本总额的4.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00 元/股。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期限为6年,包括禁售期2 年、限售期4 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 年,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禁售期满后的4 年为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在限售期内,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每年可以申请对其通过本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解锁而进行转让。
    3、激励对象必须为华侨城A 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
    4、华侨城A 不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因实施本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用于上海华侨城主题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
    6、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华侨城A 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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