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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公司员工医疗理赔服务指南(doc 13页)

所属分类:
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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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公司员工医疗理赔服务指南(doc 13页)内容简介
浙江分公司员工医疗理赔服务指南内容提要:
作为员工福利项目的组成部分,如果您的公司已为您选择了《中国员工团体综合保障计划》中医疗保障的相关项目,为使您能顺利地完成理赔,请您详细阅读以下相关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概以《中国员工团体综合保障计划》保障手册条款为准。
一、理赔申报
1、请您按不同理赔项目,分类填写申报单
1)员工医疗保障理赔申报单2)住院补贴保障理赔申报单
3)独生子女医疗保障理赔申报单4)独生子女托费保障理赔申报单
以上申报单可至外服医保中心接待大堂、各业务部、分公司索取
2、请您正确填写下列信息和内容
1)申报人信息:姓名、商社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等。
申报子女理赔项目的,请填写子女姓名、出生年月。
2)申报内容:就诊日期、就诊医院、就诊疾病名称、医疗费收据张数(不含药品清单张数)、申报金额等。
3)申报金额:员工医疗费用:医保范围个人自负金额按100%填写,具体为:
(a)参加杭州医保且按当地医保规定持证历本、市民卡(或社保卡)就诊的门急诊及住院:
按费用总额减去不属医保范围的自费费用、统筹支付、附加支付或生育保险支付后的金额填写。
(b)未参加当地医保的门急诊:
按现金支付总额减去不属医保范围的自费费用后的金额填写。
(c)未参加当地医保但参加外服“医疗附加保障”项目的住院:
按现金支付总额减去不属医保范围的自费费用后的金额填写。
(d)未参加当地医保、且未参加外服“医疗附加保障”项目的住院:
按上海城保住院起付标准金额和超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负15%的合计金额填写。
即1542(上海住院起付标准)+[现金支付总额—不属医保范围的自费费用—1542]×15%(医保规定个人承担比例)
(e)若有免赔额或已在其他保险公司理赔过的医疗费用,请在申报时扣除。
子女医疗费用:医保范围个人自负金额按50%填写
即按(费用总额—不属医保范围自费费用—少儿医保统筹支付及少儿住院基金支付—保险公司已赔金额)×50%
或按(现金支付总额—不属医保范围的自费费用—保险公司已赔金额)×50%的金额填写。
4)申报人填写申报项目后请签名并索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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