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都规划的初创及其启示(doc 14页)
新中国首都规划的初创及其启示(doc 14页)内容简介
新中国建立前夕,1949年7月,北京的前身----北平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于7月6日颁布了“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该会负责都市计划之调查、研究、设计,订定等工作;草拟与都市计划有关之规章;宣传并指导都市计划之实施。委员会由北平市市长、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局长、平汉铁路局局长以及专家5-13人组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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