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中心章程
客户服务中心章程内容简介
银华客户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银华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直属市场开发部。
第二条 为加强与客户沟通,向客户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基金服务,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特成立本中心。
第三条 中心是利用先进的通讯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融人工、自助、网络为一体的全天候多功能对外服务机构。
第四条 中心负责银华客户服务中心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督导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所有个人、单位均可拨打电话专线或互联网使用中心提供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 本中心提供基金信息咨询、交易查询、通知、投诉、建议、信息定制服务。
第七条 服务方式:电话自助服务和人工服务两种。
服务时间:24小时不间断的自助服务,其中9:00-18:00同时提供人工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中心设立在深圳,视乎需要逐步在全国设立分中心;分中心业务上接受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中心实行业务主管负责制,设业务主管一名。
第十条 总经理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对银华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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