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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最新营改增涉税政策剖析及应对策略课件(DOCX 44页)

所属分类:
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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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
房地产企业最新营改增涉税政策剖析及应对策略课件(DOCX 44页)内容简介
(一) 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劳务派遣工的最新法律规定
(一)合同节税的三大原因
(一)增值税是否进成本两种情况处理:
(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
(一)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一)法律依据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一)涉及的税率
(一)票款一致
(一)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七)建筑企业跨县(市)施工的增值税处理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增值税发票自开票日起180天之内必须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认证。
(三)挂靠工程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三)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三)结论
(三)营改增过渡期间的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发票
(三)谁有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二)“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二)不征增值税项目
(二)劳务派遣企业的涉税风险
(二)各类成本的结构分析
(二)合同控税的具体签订技巧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
(二)增值税销项发票上的开票人与增值进项发票上的收票人必须是同一单位
(二)工作地点;
(二)工程结算款的发票开具管理
(二)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
(二)征收率
(二)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发票条款:
(二)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
(二)招投标合同中投标价的确定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二)营改增过渡期的7个涉税操作实务
(五)建筑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三种情形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八)建筑企业售后回租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八)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
(六)其他非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
(六)增值税率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六)营改增前已经完成的工程结算未收的工程款于营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十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处理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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