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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程序(DOC 7页)

所属分类: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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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程序
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程序(DOC 7页)内容简介
0 目的
辨识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为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2  定义
2.1 采用GB/T28001—2001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2.2 四新技术: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3  职责
3   管理者代表:
3.1.1  审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1.2  审批重大危险源清单.
3.2    安质处:
3.2.1  负责拟制本程序并督导其实施;
3.2.2 负责督促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过程的危险源辩识;
3.2.3 制定、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3.2.4  评审风险控制计划。
3.3    相关部门:
3.3.1  工程部负责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辩识;
3.3.2  设物部负责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贮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
3.3.3  事务处:
a)负责公司机关范围内的危险源辩识、评价;
b)制定并实施机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c)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制定并实施机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4    项目部:
3.4.1  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安质处上报危险源;
3.4.2  进行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
3.4.3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计划。
4 工作程序
4.1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4.1.1常规活动:正常的工作、作业活动;
4.1.2非常规活动:如临时性的施工作业、机械检修和维护等活动;
4.1.3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包括业主、设计人员、监理、分包方和访问者;
4.1.4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施。
4.2   危险源辨识的时机
4.2.1  每年11-12月;
4.2.2  新项目开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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