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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升案与公关.doc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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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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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
恒升案与公关.doc53内容简介

恒升案与公关

目 录
 恒升案始末 拣着芝麻丢了西瓜 正视公共关系这回事 中国的扒粪运动 三个根本性的问题 法律手段的公关黑洞 恒升案的公关药方
  善于处理公关事务的企业家,征服消费者往往并不需要用强硬的手段。他只需要对消费者坦诚,示以善意,责任心,真心为消费者着想,真正做到让消费者满意,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妥善地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公共关系。这就是最为高明的公关谋略。
  2001年03月13日下午,在交齐9万元人民币赔偿金之后,被海淀法院拘留的恒升案被告王洪获得释放,走出了北京海淀看守所的大门。这场历时3年之久的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纷争,在消费者的败诉中进入尾声;然而,这个沸沸扬扬的事件却不断引起我们对企业公共关系问题刻骨铭心的反思。
恒升案始末
  1997年8月5日,河北科华电脑公司员工王洪在北京中关村安特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一台恒升集团生产的SLIM—I笔记本电脑,恒升集团在该随机的保修证书中标明“对所售产品实行三年保修,其中一年之内按规定使用发生故障时,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损害部件”。
  此后,王洪在使用电脑中感觉显屏晃动,遂于1998年6月1日与安特明公司联系维修事宜,并于6月2日将电脑送至安特明公司处,安特明公司收下电脑后于当日又以自己的名义将电脑送至恒升集团维修部。恒升集团接机后,因安特明公司未出示保修卡,故告知安特明公司如无保修卡,则不属保修范围,如需修理,应交纳修理费7300元。
  安特明公司遂于当日下午将上述内容通知王洪。王洪接到通知后,对此处理方式不满,认为电脑在保修期内,应无条件免费修理,遂又多次与安特明公司联系,要求其免费维修。但安特明公司均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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