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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管理办法详则(DOC 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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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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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管理,管理办法
课程管理办法详则(DOC 27页)内容简介
(一)公共课程的设置由公共课部规划,
专业相关课程由各系(部、院)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报学校审批。
(一)关于停课
(一)学分与学时匹配关系
(三)先修课程设置及管理
(三)关于代课
(三)由教务处负责对课程设置质量进行考核,
对设置不合理者,教务处有权要求课程责任系(部、院)调整课程设置。
(二)关于调课
(二)课程名称设置
(二)课程设定后,超出教学大纲增删、
修改课程设置须由专业负责人提出变更理由和变更情况的详细报告,
经系(部、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四)关于补课
1、试题格式与基本内容:
1.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的申报。
1.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的验收。
1.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的评审工作。
1.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要带领课程组严格按照课程建设规划,
有计划、按步骤、保质保量地进行建设。
1.重点建设课程项目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核心人物,
要选拔事业心强、教学水平高、富于团队精神的教师担任重点建设课程的负责人。
2.根据课程建设的需要确定每次立项的课程数,一般在 8- 15项为宜。
2.课程组认真填写《重点课程申报表》,
根据《遵义师范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准备验收材料。
2.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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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管理办法详则(DOC 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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