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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张家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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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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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物业服务,服务收费,收费管理
浅析张家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 11页)内容简介

浅析张家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提要:
各县(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我市物业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张家界市实际,制定了《张家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

有关单位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水、电、煤(燃)气、热、电讯、有线电视等服务,凡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乱加价、乱收费,并直接向最终用户收费。需要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抄表、代收费的,委托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委托代收、代缴合同,并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不超过5%的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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