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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doc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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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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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doc 16页)内容简介

市场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使用准则


市场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内容提要:
     奶牛养殖场的饲养环境应符合NY/T 388的规定。奶牛饲养者应供给奶牛充足的营养,所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饮水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NY 5048和NY 5027的规定,按照NY/T 5049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动物自身的免疫力。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NY 5047的规定进行预防,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防止奶牛发病和死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使用。确需使用治疗用药的,经实验室诊断确诊后再对症下药,兽药的使用应有兽医处方并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兽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兽药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1 应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规定的疫苗预防奶牛疾病。
4.2 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4.3 允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二部规定的用于奶牛疾病预防和治疗的中药材和中成药。
4.4 许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规定的钙、磷、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4.5 允许使用国家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
4.6 允许使用附录A中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和生殖激素类药,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严格遵守规定的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
b)休药期应严格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
c)附录A中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奶废弃期不少于7天的规定;
d)抗寄生虫药外用时注意避免污染鲜奶。
4.7 慎用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的兽药及其他兽药。
4.8 建立并保存奶牛的免疫程序记录;建立并保存患病奶牛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奶牛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商品名称及有效成分。
4.9 禁止使用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4.10 禁止在饲料及饲料产品中添加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以外的兽药品种,特别是影响奶牛生殖的激素类药、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催眠镇静药和肾上腺素能药等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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