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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实务(doc 30页)

所属分类:
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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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管理实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实务(doc 30页)内容简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实务目录: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概述
第二部分、基金财务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实务内容提要:
一、基金
(一)基金概念
基金是指事先筹措或提取的、规定专门用途的、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的资金。
(二)基金基本特点
预先规定专门用途;资金连续筹集、连续使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概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标服务的、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筹集起来的资金。
(二)基金与专项资金的共性和区别
专项资金是为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或项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其他资金渠道拨付的资金。与基金相比,两者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其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需要单独与管理部门结报的。从资金来源来看,基金是在确定用途后,按规定的资金渠道事先筹措或提取的,连续筹集、连续使用。
(三)基金与卫生事业经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的联系和区别
基金与卫生事业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主体上存在一定的重叠,为了保障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有必要正确地理解这些资金间的联系与区别。
卫生事业经费是政府预算安排用于公共卫生事业维持与发展的预算资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预算规定的级次和额度、时间进行拨付。其使用主体是各级卫生事业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事业单位,其拨付的额度按预算核定的规模办理。
合作医疗工作经费是为了保障合作医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拨付给各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公用和人员经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卫生事业经费、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与基金在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管理要求上有明显区别。为规范管理,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各级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费用核算,不能与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核算混淆,也不准挤占合作医疗基金。
三、基金性质和特点
(一)基金的性质
基金从其形成的渠道、活动过程和政策目标分析,这一基金具有以下性质:
1、互助共济性。基金来源于农民个人的分散资金和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而之用于少数参加合作医疗患病的农民进行治疗的费用,因而具有互助共济性。对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年轻人共济老年人,无病的共济有病的,病少的共济病多的;对个人而言,年轻时、无病时帮助别人,年老时、有病时被别人帮助。
2、社会保障性。合作医疗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在资金的筹集上,农民个人要缴费、集体扶持、各级政府资助,其目的是能够使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从而达到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体现了医疗基金的社会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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