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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材(PPT 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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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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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材(PPT 62页)内容简介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
就是首先通过主动排查, 全范围、全方位、全过程地去发现存在的隐患,
然后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 排查治理隐患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最基本任务和最有效途径。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贯穿于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全过程,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载体的基础上,构建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以及标准化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体系。
“双重预防机制”由来
2015年 8 月 12 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
从国家层面开始重新思考和定位当前的安全监管模式和企业事故预防水平问题。
2015年10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常委会上听取事故调查报告时提出“
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山西省政府相关要求: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政府决定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专项整治和“反三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于 2016年12月26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晋安办发〔2016〕113号)。
山西省煤炭厅下发了《关于全省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
(晋煤执发[2017]293号)
双重预防体系之间的关系
双重预防体系之间的关系
  “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包含两个工作机制: “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其关键是推动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将目前的安全管理关口由“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
  有效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应该力保各类风险受控,在失效而不可控时则激发和启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从风险的特性来讲,工作中不可能做到把风险全部有效管控,风险这个环节是开口的,
  我们需要做的是及时发现、及时管控风险,能够消除更好,消除不了管控在能接受的范围内。
  风险一旦失控,就变成了隐患,几个隐患的耦合叠加就可能酿成事故,所以发现隐患就必须进入隐患分级、
  治理、验受、销号闭环体系予以彻底消除,消除不了就不能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是治标,
  而发现、管控导致事故隐患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才是治本。从上面就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危险源-----风险-----隐患----- 事故,后面会用几个图例再进一步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 。
一、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规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85号令)
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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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材(PPT 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