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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doc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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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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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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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doc 2页)内容简介
住户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内容提要:
一、 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三、 职责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物业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时行收费评审。
2、 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 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四、 程序要点
1、 住户报修
(1) 服务中心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
(2) 管理员在5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 ,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二、三、四联)领回机电维修部。
(3) 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 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示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5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过维修现场;
b、 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 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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