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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行业信用管理概述(ppt 81页)

所属分类:
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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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行业信用管理概述(ppt 81页)内容简介

船运行业信用管理概述目录:
一、 信用证业务的基本原则
二、 货物的特定化问题
三、 仓至仓条款的规定
四、 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
五、 买方租船或订仓的责任
六、 装卸费用的承担(术语的变形)
七、 CIF项下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
八、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船运行业信用管理概述内容摘要:
    空间范围实行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
    装运通知的基本功能——告知对方实际的装船情况。包括实际的船名、装运期、数量、船的起航日以及预计的到达日等内容。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又叫定期船运输,是指在一定的航线上,定期开航,停靠一定港口的船舶运输方式。班轮运输具有的特点:
1.“四固定”。一般来说,班轮运输具有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和固定的运费率。
2.船方负责货物的配载、管装管卸。即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并不再收取装卸费。
    普通法加诸船东身上的三种默示的义务:
1、使船舶处于绝对的适航(Absolute  seaworthy)状态——适航(Seaworthy)常见有三种不同的程度:①只要船东本人没有参与过失行为(fault &  privity ),船东就不须负责船的不适航;②船东已克尽职责(exercise due diligence)使船舶适航,这是海牙规则中规定船东应做的尺度和准则;③绝对适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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