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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主要税收法规汇集(doc 20页)

所属分类:
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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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税收法规
2009年上半年主要税收法规汇集(doc 20页)内容简介

2009年上半年主要税收法规汇集目录:
一 企业所得税类
二 个人所得税类
三 增值税类
四 国际税收及大企业税收类
五 进出口税收类
六 优惠政策类

 

 

 

2009年上半年主要税收法规汇集内容简介:
一、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国税函[2009]3号,2009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明确(财税[2009]29号,2009年3月19日)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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