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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新旧制度转轨操作(ppt 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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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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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新旧制度转轨操作(ppt 32页)内容简介

施工企业新旧制度转轨操作目录:
一、转换的要求
二、科目转换的对照关系
三、新旧制度转轨实务操作

 

施工企业新旧制度转轨操作内容提要:
⒈转轨时追溯调整范围
总公司系统各单位新旧制度转轨时,应严格区分追溯调整法和未来使用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1)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所作的变更,应在首次执行的当期作为会计政策的变更;
(2)在具体进行“长期投资”科目的转换时,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追溯调整法;对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采用追溯调整法(若相关资料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八项减值准备的处理;
(4)“工程施工”科目调整。
除此之外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
⒉一般操作步骤
第一步,计算执行新制度的累积影响数
对比新旧制度下的账务处理的差异分析计算:理论上应一直往前追溯,但实务上没必要,也是不可能的。但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来考虑,为了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以相同减值准备政策为基础的比较会计报表,追溯调整至少应在比较会计报表涉及的期间内(一般两年或三年)进行追溯。
第二步,调整分录
(1)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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