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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人事管理制度与架构(ppt 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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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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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人,人事管理制度
泰国人事管理制度与架构(ppt 34页)内容简介

泰国人事管理制度与架构目录:
一、背景资料
二、人事行政主管机关
三、人事管理制度
四、泰国人事制度之体制架构
五、公务员之类别
六、职位分类之职等架构

 

泰国人事管理制度与架构内容简介:
泰国原称暹罗(Siam),某年更名为泰国(Thailand), 位于中南半岛心脏地带,中泰两国,乃有历史之渊源。
盖泰族原为中国西南民族之ㄧ,早在汉朝时代,即建国于云南地区,西历十一世纪南迁,现有华侨四百余万,为全世界华侨最多之国家。因此,泰国受到华侨之人才、财利影响最大,尤以受中国文化之熏陶者,如文物制度、传统习惯等,迄今仍因袭未改,是其明证。
泰国原为一帝制专制体制,在一九二九年以前,各机关用人既无一定之资格可循,亦无主管人事制度之机关。一九三三年革命之后,根据所颁布之宪法,由专制政体改为宪政体制(实际则为君主立宪),人事行政措施亦随之引起大的改变。一九五四年制定了文官法后,始奠定了现行人事行政制度之基础,其后经过不断的修正和补充,则对于人事行政机关之设置,公务员之考选、任用、俸给、奖惩、保障等方面,已有了完整的规制。
关于泰国人事行政机关(构)之组织与职掌,则设有中央文官委员会,其组织成员属于高级性的,而其职掌偏于人事政策之决定,人事法制之订定,即其它有关重大人事制度事项,至于各部会或地方机关之人事行政机关,则属于次级(附属)文官委员会,处理各机关重要人事行政事项。故其权责自不相同,兹将其组织与职掌,分远于后。
1、组织
泰国之文官委员会由其国务总理(亦称国务院院长)兼任主席,或授权副总理兼任之,设委员十二至十五人,由国王就其具有从事服务之经历为原则,以现任或曾任政府机关局长以上或与其相当职务者任命之。其中至少有七人为政府机关服务之人员但须超出政治党派之外,并不得由政务官、立法团体委员或政党官员担任,以示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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