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企业管理 >> 公司治理 >> 资料信息

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机制的比较研究分析(doc 5页)

所属分类:
公司治理
文件大小:
53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机制,比较研究,研究分析
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机制的比较研究分析(doc 5页)内容简介

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机制的比较研究分析内容提要:
在各国实践中存在着多种公司治理机制来解决企业股东、债权人与管理阶层间的利益冲突。事实上,公司
治理机制与企业债权债务的集中程度密切相关。如果企业权益集中在少数几个投资者手中,将会形成足够的激
励与动机在获取管理信息和监督管理阶层两方面进行投资。如果企业的债权债务集中在少数银行和其他贷款人
手中,他们也会积极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特别是在监督管理阶层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董事们可以决定聘任和解雇管理人
员及其报酬水平,监督管理阶层的行为,提出建议和否定不合理的管理决策。在实践中,董事会只有在由大股
东组成时才会体现出其权力,因为后者一定会在激励和监督管理行为方面进行投资。
……

日德金融机构在持有企业股份和控制经营管理方面的自由度更大一些。美国法律和规章制度严格限制金融
机构在企业中占据大股东地位,并将其用于公司治理目的。日本限制金融机构持有公司股份并用于公司治理的
法律和规章制度较少,主要限制体现在反垄断法里。例如,日商业银行可以持有企业股票,但反垄断法规定其
控股的上限为5%。 德国银行与产业之间的关系不受任何法律规定的限制。德国通用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
在任何企业中持有股权。
……

德企业股权高度集中,足以形成大股东监督管理的激励。大量的企业被个人和非金融公司持有股份,相对
于日银行来说,德银行通过控制企业外部融资来源来控制企业的程度要低一些,因为德企业主要依靠内部形成
的基金。由于所有者管理企业现象的大量存在,通过效益工资来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情况很普遍。应当说,
德企业公司治理的成功主要依靠大股东对管理的直接监督。资料表明,德日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区别在于德企
业股东主要通过非金融机构直接监督管理。这说明银行作为贷款人、股东、代表投票人和董事的身份对企业的
经营管理影响程度远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单个投资者、非金融机构与银行的作用
大体相同。所以,银行在公司治理功能中的重要性还远未形成,只起到了某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