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doc 13)
-驻马店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doc 13)内容简介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公安局、分局领导下,依法对本辖区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消防工作实行责任区民警负责制,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本辖区消防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
第一条 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公安局、分局领导下,依法对本辖区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消防工作实行责任区民警负责制,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本辖区消防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
上一篇:火灾预防与逃生(ppt 21)
用户登陆
管理知识热门资料
管理知识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