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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条款(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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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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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条款(doc 17页)内容简介

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条款目录:
一、保险责任
二、责任免除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四、赔偿处理
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
六、其它事项

 

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条款内容摘要:
第一条、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被保险个人在以其被保险个人的身份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由于单独或共同的过错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个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个人不能从被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本公司按本保单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本公司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时,以被保险个人引起索赔的过错行为发生于保单约定的溯及日后,并且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个人提出索赔为前提。
第二条、公司补偿保险
  被保险个人在以其被保险个人的身份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由于单独或共同的过错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
  依法应由被保险个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个人依照法律要求或许可可以从被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本公司按本保单的约定,代表被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个人所受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
  但本公司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时,以被保险个人引起索赔的过错行为发生于保单约定的溯及日后,并且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个人提出索赔为前提。
第三条、被保险个人配偶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个人因上述过错行为被提起索赔时,其配偶如因配偶身份或与因与被保险人共同拥有财产而被连带提起索赔或被执行财产,本公司对其配偶的损失视同被保险个人的损失,按本保险单规定负责赔偿。但因被保险个人的配偶本人的过错行为所致的赔偿责任,则不在本保单保障范围内。
第四条、诉讼费用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个人因被提起诉讼发生的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本公司在保单约定的范围内负责赔偿,但该诉讼费用包含在保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不另外计算。经被保险人申请,本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对已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可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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