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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条例(doc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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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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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条例(doc 21页)内容简介

某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条例目录:
第一章、董事
第二章、董事会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总经理
第六章、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分工
第七章、附则

 

某有限公司董事会管理条例内容摘要:
第一章、董事
第一条、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成员,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
第二条、董事由公司股东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后任命。
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被任命后,董事个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应在15日内向全公司各部门公布。
总经理一般应是常任董事。
第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权。
第四条、《公司法》规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六条、董事必须做到诚实、正直、坦率、可以信赖。受股东委托,为所有股东忠实地履行义务,保证公司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于与股东利益相关的事情,为每个股东平等地、及时地提供充足的、准确的、有效的信息,充分履行委托责任,并接受股东监督。
第七条、董事在处理公司事务时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董事们应当公正无私,以求公司事业长期兴旺发达。
第八条、董事绝对不能从公司的生意中暗中获利。董事如果可能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必须向董事会声明,并确保他的声明载入会议记录,以明示自己的清白,也防止将来有人就此事寻找法律上的麻烦。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董事是否需要离开会议室回避,或要求该董事对正在讨论的业务合同或方案不作评论或投票。不能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或同行业的其它公司兼任董事。如果董事出于个人的图谋,恶意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有权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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