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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DOC 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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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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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主要程序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DOC 24页)内容简介
1、对于当事人对工程结算审核机构有约定的,
只要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当按约定办理。
1、鉴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鉴定人的回避。
1、鉴定委托书(应详细注明:受委托单位;
鉴定要求;提供的材料;案情简介及委托单位);
2、委托鉴定的材料;
2、对于当事人对工程结算审核机构没有约定的,
在诉讼期间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指定法定的鉴定部门。
对于2000年以后的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性质分别委托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审核指定深圳市政府工程审计中心进行审核鉴定,
对于其他项目的审核则委托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核鉴定。
2、涉案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结)算文件;
2、鉴定人的权利及义务
2、鉴定的中止。
3、合同书、补充协议;
3、对于2000年以前的审核意见的效力的认定,
应以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审核意见为准,
其他单方委托的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认可
的报告均应重新委托相应的审核机构进行重新审核。
3、工程造价鉴定所需主要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3、鉴定的终结。
4、如何确认当事人出具资料的真实性。
4、审计局的审计意见书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工程造价鉴定计划
4、鉴定调查笔录;
5、不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核意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5、勘查记录与询问笔录
5、明确的鉴定结论;
5、鉴定单位资质证书与鉴定人员的资格;
5.鉴定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关汪据,但当事人认为出证据对自己不利,
迟迟不予提供,或在鉴定初步结论出来后才拿出征据的,如何处理?
6、其他有关资料。
6、对鉴定人鉴定资料的证明;
6、工程造价鉴定的几种情况。
6、鉴定资料需要验证和补充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单。
..............................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DOC 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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