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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票据报销规定及流程课件(PPT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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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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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票据报销规定及流程课件(PPT 38页)内容简介
目前我国在经营活动中正常使用的发票有两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
(1)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
(2)填写项目不齐全;
(3)内容不完整;
(4)字迹不清楚;
(5)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6)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
(1)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
(2)内容真实;
(3)字迹清楚;
(4)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5)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财务发票是财务报销的第一手有效凭证,显然财务发票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成了财务报销的关注点。
1、发票的合法性、合规性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取得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国家统一印制或指定单位印制。
根据《税收征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即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
普通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印刷企业不得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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