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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doc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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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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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doc 17页)内容简介
上海市内资商业银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内容摘要:
  截止目前,上海地区共有内资商业银行15家。其中:(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其他商业银行10家,分别是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3)地区性银行一家,是上海银行。
  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业务有:(1)各项贷款业务,具体分为(a)短期贷款,按行业及企业性质划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建筑业贷款、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三资企业贷款、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其他类贷款(含个人短期贷款);(b)中期流动资金贷款;(c)中长期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其他中长期贷款(含个人中长期贷款);(d)票据融资;(e)各项垫款。(2)有价证券及投资。(3)应收及预付款。(4)买入返售证券。(5)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6)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7)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8)同业往来,包括存放同业、拆放同业。(9)代理金融机构贷款(含代理人行专项贷款)。(10)库存现金。(11)外汇占款。
  银行主要负债业务有:(1)各项存款,具体分为(a)企业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b)机关团体存款;(c)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d)农业存款;(e)其他存款。(2)代理财政性存款。(3)金融债券(含政策性金融债券)。(4)应付及暂收款。(5)卖出回购证券。(6)向中央银行借款。(7)同业往来,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借。(8)委托存款及委托投资基金。(9)代理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基金。(10)各项准备(含贷款呆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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