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DOC 8页)
酒店业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DOC 8页)内容简介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
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七条 (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第三十一条 因私事外出者,须事先受所属主管的许可,而在休息时间内办理。
但有特别事由者,在工作时间内,亦可准许外出。
第三十七条 从业员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三十三条 从业员因业务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区或宿舍,但须经主管核准为限。
第三十九条 要哺育出生后未满一年之婴儿者,应事先报备,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
得给予一日两次,一次30分钟的哺育婴儿的时间。
第三十二条 从业员因私事会客须在休息时间内,并指定地点会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从业员因病需请假一星期以上者,须提出记载休养必要期的医师诊断书。 第三十六条
从业员欲为私事而旅行者,应事先将其旅行地点、联络地点、所需日数明确告知。
第三十八条 (一)从业员得自由利用休息时间,但需离开事业场外者,应办妥规定的手续。
第三十四条 从业员因伤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请假或迟到、早退者,
应事先向所属主管报告,并经核准,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报备。
第三十条 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进场,或命其退场:
第三条 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
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九条 (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
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七条 (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第三十一条 因私事外出者,须事先受所属主管的许可,而在休息时间内办理。
但有特别事由者,在工作时间内,亦可准许外出。
第三十七条 从业员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三十三条 从业员因业务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区或宿舍,但须经主管核准为限。
第三十九条 要哺育出生后未满一年之婴儿者,应事先报备,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
得给予一日两次,一次30分钟的哺育婴儿的时间。
第三十二条 从业员因私事会客须在休息时间内,并指定地点会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从业员因病需请假一星期以上者,须提出记载休养必要期的医师诊断书。 第三十六条
从业员欲为私事而旅行者,应事先将其旅行地点、联络地点、所需日数明确告知。
第三十八条 (一)从业员得自由利用休息时间,但需离开事业场外者,应办妥规定的手续。
第三十四条 从业员因伤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请假或迟到、早退者,
应事先向所属主管报告,并经核准,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报备。
第三十条 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进场,或命其退场:
第三条 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
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九条 (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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