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法律法规 >> 资料信息

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浅析(doc 7页)

所属分类:
法律法规
文件大小:
176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国家干预,市场调节,法律
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浅析(doc 7页)内容简介
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浅析内容提要:
(一) 经济法语境下”国家干预”的定性
  作为一种强力性、非市场性垄断组织,国家自诞生之日起就介入 了社会经济生活。这种介入可用“干预”、“规制”、“管理”等诸多语词来 表达。“国家干预”则意为国家公权对私权的渗透状态和对私权主体 权益结构的强行改变,是对国家作用于经济的手段与行为的消化与归纳。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应为: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展,为克服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介入。这种介入不是直接为了建立、促进自由市场机制的自身发展,而是“为了改变、校正其自身的发展。”毋庸置疑,经济法语境中的国家干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论证,而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论证,意在反对计划与集权的回 归。“背离市场价值的干预,只有导致回到过去那种事实上证明行不通的高度集中的体制上去。”
(二) 经济法语境下国家干预的特质
 从某种视角分析,民法、行政法、经济法都是国家公权对私权予以 干预的法律 。不过,”行政法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法律,民法是关于市场与人的法律,经济法是关于市场与国家相结合的法律” 。要把握好经 济法语境中国家干预的特质,还得在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对比中进行。笔者认为,三部门法中国家干预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差异性: 从干 预原因分析,在主张私法自治和市场主体理性的民法中,私权主体滥 用权利而对其他民事主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即为其中国家干预 的逻辑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