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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的重点知识(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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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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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
广告法的重点知识(doc 10页)内容简介
广告法的重点知识内容提要:
广告法定义:我国的广告法,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主体,以一系列涉及广告法内容的其它法律为辅助的法律体系包括了国务院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广告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广告法的性质:广告法是我国政治、法律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手段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广告法规既是我国广告管理机关进行广告管理的主要依据,又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特征:目的性、规范性、概括性、强制性、稳定性
《广告法》的局限
1.《广告法》作为部门行政法,缺少国家对广告业发展基本方针的表述;缺少对广告活动主体基本权利的表述;缺少国家支持、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基本政策措施的表述。
2.《广告法》中的内容所调整的对象侧重于商业、服务性广告,实际上是一部商业广告法,缺少了对社会性、公共类广告予以规范的法律条款
3.《广告法》并未对广告活动主体违反《广告法》,从事违法广告活动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4.《广告法》对于违法、虚假广告的处罚条款过轻,尤其对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未能规定具体的处罚条款,这使得这部广告大法的法律效应降低了不少
5.《广告法》中未能对网络广告、移动电视广告、手机广告等新媒体广告活动做出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使得国家执法机关对上述媒体中的违法传播行为在处罚时无法可依,无形中加大了执法难度,同时也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广告行政监管的特点:权威性、法制化、综合性、强制性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职能:监督职能、检查职能、控制职能、协调职能、服务职能、规划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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