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读(doc 7页)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读(doc 7页)内容简介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读内容提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解读:本条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一定条件下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确认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的全力。
……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本条规定针对某些业主的行为即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或者违反了管理规约,并且实施了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了,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本条针对出租房屋物业服务费用交纳主体的规定。业主将房屋出租出去,虽然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应当由承租人交纳服务费用,但是,如果承租人未交纳的,业主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出租房屋的业主,将租赁合同在物业服务企业处备案,并明确告知今后由承租人交纳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的,则可以免除业主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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