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税收--税收原理分析(ppt 138页)
财政与税收--税收原理分析目录:
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
第三节 税收要素分类
第四节 税收负担与税负归宿
财政与税收--税收原理分析内容提要:
税收定义
从税收产生到现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人类社会经历了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不同的历史阶段。
由于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制度性质不同,政府的职能不同,因而人类对税收的认识、对税收理论的研究也是在不断提高和发展中,目前已逐步形成一个比较科学的认识。
一般认为,税收是指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所征收的货币和实物。
税收定义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具体内容大致可归纳为五个方面:
(1)税收是由政府征收的。
即只有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才能行使征税权,其他任何组织或机构均无征税权。
(2)政府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国家的权力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权力,一种是政治权力。政府征税正是凭借政治权力,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因而可以依法强制地向社会成员征税。
(3)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满足政府经费开支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
(4)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征税。
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把劳动者创造的一部分社会产品用税收的形式集中到国家手中,是依靠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的。国家通过制定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凭借它来要求纳税人将其收入或财产的一部分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转移给国家,具有强制性。若没有税法,无论法人还是自然人都会感到无所适从,难以纳税。
(5)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国家进行税收就是把一部分社会产品从其他社会成员中强制地、无偿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分配使用。同时,政府征税的结果,必然引起社会各成员间占有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比例的变化,使得一部分社会成员占有的比例增加,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占有的比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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