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附录一会计师报告(DOC 41页)
敬启者:
以下是本所就某某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贵集团(定义见本附录第I节附注1)截
至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与
以加载贵公司就筹备贵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而于二零零四年六
月七日刊发的售股章程(「售股章程」)。
贵公司于
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其后于
Limited、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易名为Tencent (BVI) Limited,并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
一日易名为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于
开曼群岛,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为豁免有限公司。
如本附录第I节附注1及3(a),以及本售股章程「本集团历史及架构」一节所述,贵集团
的业务原透过深圳市某某计算器系统有限公司(「某某计算器」)进行。该公司乃贵公司若
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的股东(「注册股东」)在一九九八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为使若干海外公司可对贵集团业务作出投资,贵集团成立贵公司及其首家全
资附属公司,而大部份权益由注册股东按彼等在成立某某计算器时所持有的相近股权比
例拥有。贵公司的非中国投资者其后认购贵公司额外股权。有关期间的财务报表包括贵
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某某计算器及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世纪凯旋科技」)
的财务报表。由于贵公司透过与贵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某某计算器、世纪凯旋科技及
注册股东订立的合约安排控制,将绝大部份某某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科技经济风险及回报
转移予贵公司,故此某某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科技以附属公司方式综合计算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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