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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业务处理程序(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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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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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业务处理程序(doc 5页)内容简介

出纳员业务处理程序目录:
一、收款程序
二、付款程序
三、出纳事务
四、票据的处理

 

出纳员业务处理程序内容简介:
    出纳部门收入现金,须凭现金收入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收入传票的各项凭证)收款,其程序为:1.应根据现金收入传票点收现款,鉴定现钞的真伪无误后,即在现金收入传票加盖“收款日戳”及“分号”(收入传票之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并盖私章。2.如需签发或发还信托单或各种凭证时,应于传票下端制票员编号处登记“号码牌”号数(号码牌应与传票加盖骑缝私章)后,将“号码牌”(签发信托单时以收入传票第二联代替号码牌)交给顾客凭向原经办部门领取所需凭证。
   3.将收款后的传票依序登记于:(1)现金收入帐。(2)现金收入日记帐后,传票及附件递交有关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后,按传票所记号码呼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有无涂改),凭此交付信托单或凭证等。出纳部门付出现金,须凭现金支出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支票传票的各项付款凭证)办理。 在传票及附件的凭证上加盖“付款日戳”及私章后,点检款项,按传票左端所记号码呼号,向客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号码有无涂改)并询明金额无误后,即照付现款(包括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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