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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出管理准则(doc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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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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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准则
公司外出管理准则(doc 3页)内容简介
公司外出管理准则目录: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        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       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       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 情予以补贴。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         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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