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求职ppt29
招聘与求职ppt29内容简介
3、用人单位从农业人员中招用劳动者,须经县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这一条已改为证卡管理)。省外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劳动者,应当向本省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用工所在地劳动部门的证明。
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报名费、登记费、和培训费等费用。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或者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
5、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
6、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同一批实习生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国家对实习生的使用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金,提供劳动保护。
8、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税务,财政部门审核,享受减免有关税收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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