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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教材之郎咸平谈公司治理(doc 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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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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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教材之郎咸平谈公司治理(doc 35页)内容简介
EMBA教材之郎咸平谈公司治理内容提要:
小股民为何需要公司治理呢
但这个理想的公司运作模式在现实世界是不存在的,因此小股民就必须设计出一套体系以保证公司经理人员能追求小股民利益极大化。而小股民利益就表现在股价上,也就是追求股价极大化。讲的更具体一点就是要求公司经理人员尽最大努力借最适当的债务投资于正的净现值项目,尔后使得债权人能拿回其本金与利息,而小股民可以拿回股利或于二级市场套现。这一套体系就是所谓的公司治理,也就是透过公司治理追求小股民利益极大化,也就是所谓的保护中小股民。
激励合同理论
为了确保经理人员能按小股民的意愿办事,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经理与小股民在事先签定一份“完善的合同”(Complete contract)。这个完善的合同可以清清楚楚的告诉经理什么时候该怎么做。这就是现代合同理论的起源。但由于有太多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例如中东战争,911事件,因此根本不可能在事先签定所谓的完善的合同。只有退而求其次签定所谓 “突发事件合同”(Contingency Contract)。这种合同的意义即在于将公司最终控制权交回到小股民手中。因此小股民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成最终决定。
但此种突发事件合同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小股民持股量太少了,谁也没有兴趣花时间自找麻烦去监督经理,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决策。每个股民都希望其它股民能管理好经理,自己搭个顺风车最好。最后就根本没有人在乎最终控制权,那么还是由经理取得了最终控制权。而这种控制权是相当有价值的,例如在以色列的特别投票权的股票(也就是一股多票)和一般的股票想比,特别投票权的股票有着45.5%的溢价,瑞典是6.5%,瑞士是20%,意大利是82%,但美国却很低。
当经理拿到了最终控制权后,他即可以唐而皇之的大搞剥削股民的技俩了。但问题是如果股民知道你会剥削他们,他们就根本不可能那么傻的进入股市,把钱拿给经理,让他们去剥削自己。如果经理不能做一些提高股民信心的工作,那么股市就会如同2002年中国股市一样──一潭死水。小股民再也不愿意把钱放进股市了。因此国际上很多公司治理的文献即在讨论经理如何在事先做工作,向小股民担保不会剥削他们。譬如说自己事先出一点股本金,或事先做某种程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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