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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路基土石方施工专项方案培训资料(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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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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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路基土石方施工专项方案培训资料(doc 38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市政路基土石方施工专项方案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土石方路基施工。
2、参照文件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3、 施工前的准备
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图,实测收购边线桩、核实图内房屋、各种供电和通讯线路、地下管线、坟墓、树木、农田等。
开工前必须作好以下各项拆迁准备工作:
一、 对于各种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拆迁,应在施工前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二、 对有碍施工的房屋,均应在开工前拆迁完毕;对沿线未拆迁的房屋,应考虑不因施工而影响其稳固,必要时适当加固处理;
三、 用地范围内树木、坟墓等,施工前会同有关单位清点数目,造册存查,并协商砍伐或迁移办法;
4、实施步骤
4.1测量工作
路基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4.1.1恢复定线测量
在地面上进行中线测量前,应由设计、勘测部门向施工单位交桩,并办理交接桩手续,如原测桩有遗失或倾斜时,应补钉校正;转角点桩及方向桩应在线外设栓点并作好标志。直线部分每隔500~1000m应加设方向桩。
沿中线作水平测量以复核地面标高及原有水准基点标高时,应先认真复核水准基点,如发现水准基点高程有疑问时,除及时向设计单位查询外,为使施工不受影响,可采用每两个水准点为一环进行闭合测量,先确定两点的高程差。此两水准点的允许闭合差应在±12√L(㎜)以内(L为两点间水平距离,以公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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