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培训教案(ppt 108页)
财产保险培训教案(ppt 108页)内容简介
财产保险培训教案目录:
第一章、企业财产险
第二章、机动车辆险
第三章、家庭财产险
财产保险培训教案内容提要:
根据《保险法》第11条第3款规定。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而在财产保险中,他无权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财产,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保险利益。
本案的关键在于租赁合同期满后,保险合同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它形式。”
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
用户登陆
金融保险热门资料
金融保险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