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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经营合同结算(doc 6页)

所属分类:
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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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经营合同,结算
分包经营合同结算(doc 6页)内容简介
分包经营合同结算内容提要:
3.名词解释
3.1营业场所支持费:是指供应商的产品进入我方营业场所进行销售,需向公司交纳的营业场所支持费。
3.2场地使用费:是指供应商在公司营业场所内设置展柜、展台、展架、灯箱等而向公司支付的场地使用费。
3.3市场推广费:此项收入是指合同内明确应向供应商收取推广费,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彩电节、制冷节、手机节、家电节、厨卫小家电节、冰洗节、音响节、数码家电节、新公司开业彩排、新公司正式开业、现有地区公司新店开业、现有门店重张开业、司庆、新门店店庆以及销售支持费。
3.4促销员管理费:是指我方对供应商的产品有促销的责任,供应商应向我方支付的费用;该收入为合同中明确规定应收取的“促销员管理费”;
3.5加盟管理费:是指合作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成为我公司的加盟连锁店,而向我公司支付的费用,具体额度按照《加盟管理连锁店特许经营合同书》中规定收取;
3.6空调安装服务费:安装队向我方支付的空调安装管理费;该费用为《空调安装维修合同》中明确规定应收取的费用;
3.7广告位出租收入,是指门店内、外的广告位出租给厂家而向厂家收取的广告位租金收入;此费用的收取可在销售支持协议中签署;
3.8陈列选位费、展台制作费、门店改造费用:是指厂家或供货商对我公司安排的展台位置提出调整要求或厂家、供货商指定展台位置所支付的额外发生的费用;上述费用可作为商品陈列选位费、展台制作费、门店改造费签署到补充协议。
3.9占地费:是指在我公司经营多种品类商品的厂家或供货商,为达到完善形象、统一管理的目的,有时要求将商品陈列在一起并制作精品展厅所支付的额外赞助费用。此项费用可作为精品厅占地费签署到补充协议。
3.10场地租赁费:此场地租赁费指厂家占用我方场地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供应商及经营非家电品类商品的厂家交纳的场地租赁费。(如ATM机占地费、收购废旧物资占地费、自动售货机占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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