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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对照(doc8个)

所属分类:
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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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对照(doc8个)内容简介

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对照目录:
一、“两法”合并的经济效应分析
二、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对照
三、名词解释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推动税收法制建设向高层次发展
六、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迈向成熟和规范的标志
七、统一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形成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八、统一税前扣除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对照内容摘要:
    人们对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企盼已久,现在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那么,“两法”合并后会对经济产生什么影响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这是由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企业所得税是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某年企业所得税收入7080.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8.8%。从调节经济的作用来看,增值税虽然是第一大税种,但它属于流转课税,应保持中性,其调节作用是有限的;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的重要税种,但目前所占比重过小,某年仅占税收总收入的6.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不是税前利润最大化,而是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税后利润水平的重要因素。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是公平竞争,但在实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条件下,由于存在着税法不统一、税率不统一、税基不统一和优惠政策不统一的四个不统一,造成内外资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内资企业实际税负25%,外资企业只有15%,相差10个百分点。于是乎就出现了“假外资”、“假合资”和“翻牌”注册新公司等现象。“两法”并存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增加了征管难度和征收成本。因此,“两法”合并的最大好处,就是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完善,其意义相当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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